所谓
强迫症就是人不自觉地陷入某一令自己痛苦的想法中并被迫实施某一行为的状态。所谓事出有因,强迫症也并非凭空出现的。
专家研究发现,导致
强迫症的原因大多与以下几种因素有关:学习与观察,性格特征,社会心理因素,家庭环境,遗传等。
强迫症的原因一、学习与观察
学习和观察是导致焦虑的条件性刺激,其产生过程为:原初的焦虑--诱发刺激联结(无条件反射)--观察和思维的激发--获得实际的焦虑。虽然强迫可以基于不同的途径习得,但一旦获得之后,个体便发现借助于强迫症的一些活动可以帮助减少焦虑,所以每当发生焦虑的时候,他们便采用强迫的方式来缓解个体的焦虑,但这样却强化了个人的强迫。
强迫症的原因二、遗传
据调查,病人的父母中强迫症的患病率为5%-7%,比群体的发病率要高得多,患者的同胞、父母及子女属强迫性人格者也较多。可见,强迫症与遗传脱不了干系。
强迫症的原因三、系统家庭的影响
成员之间的互动结成了一定的系统,在这里,个体的行为是由于他人的行动影响所致,反过来,他也会以一种循环的方式去影响他人。
强迫症的原因四、性格特征
调查显示,约2/3的强迫症人群在病前即有强迫性人格,其主要表现为:注重细节,做任何事都力求准确、完善,循规蹈矩、谨慎细心、好思索、缺少决断,宁折不弯及脾气急躁等。但又过于刻板和缺乏灵活性。
强迫症的原因五、社会心理因素
上海调查资料中35%患者病前有精神因素。凡能造成长期思想紧张、焦虑不安的社会心理因素或带来沉重精神打击的意外事故均是强迫症的诱发因素。在强迫症的发生中,社会心理因素是不可忽视的致病因素之一。当躯体健康不佳或长期心身疲劳时,均可促进具有强迫性格者出现强迫症。处境困难、家庭不和、环境变迁、责任加重、丧失亲人、受到惊吓等都可促成强迫症的明显化。
总之,强迫症的原因是有迹可循的,强迫症的治疗也是有“法”可依的。通过对以上诱发原因的分析,患者和治疗者可以使治疗更具目的性,更有针对性。
关于发病机理也有不同解释。
巴甫洛夫学派认为在强烈情感体验影响下,大脑皮质兴奋或抑制过程过度紧张或相互冲突形成孤立的病理惰性兴奋灶,是强迫观念的病理生理基础。心理动力学派认为强迫症状来源于被压抑的攻击性冲动或“性欲望”。有人用学习理论解释强迫观念是激发焦虑的刺激和该观念间建立条件联系的结果。关于扣带回活动过度可能与强迫症的发生有关的说法,尚缺少扣带回的结构或功能改变的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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